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葵涌河景观提升工程佳兆业金沙湾雍海公寓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大
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1月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抽检结果和道路扬尘移动监测结果的通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4月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抽检结果和道路扬尘移动监测结果的通报》,葵涌河景观提升工程、佳兆业金沙湾雍海公寓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大鹏新区人民医院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等3个项目扬尘防治不达标。现通报批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4月,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对新区3个扬尘防控不达标项目进行了通报,其中葵涌河景观提升工程、佳兆业金沙湾雍海公寓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被累计通报2次,大鹏新区人民医院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被累计通报1次。根据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标准,同一建筑工程累计被市级部门通报2次,将造成新区在市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被扣分。
葵涌河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金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问题:工地内车行道硬底化措施铺设不足,工地出入口及车行道冲洗措施未到位;压尘设施闲置;施工车辆行驶时产生明显扬尘;工地出入口没有设立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公示牌;工地出入口仅配备人工冲洗设备,工地内裸露土防尘网覆盖不足。
佳兆业金沙湾雍海公寓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佳德美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东鑫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施工车辆行驶时产生明显扬尘;工地内车行道硬底化措施铺设不足;压尘设施闲置;工地出入口仅配备人工冲洗设备;工地出入口及车行道冲洗措施未到位;工地内裸露土防尘网覆盖不足。
大鹏新区人民医院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监理单位为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问题:工地出入口及车行道冲洗措施未到位,工地内车行道硬底化措施铺设不足;压尘设施闲置;工地内裸露土防尘网覆盖不足。
二、处理情况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1年5月10日对葵涌河景观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规定,对未按要求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工作要求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签发黄色警示。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进一步开展建设工地扬尘整治检查,严厉查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行为,并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拒不改正或多次通报的工地,责令停工整治,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给予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红黄牌警示。
(二)请新区建筑工务署、坝光开发署、葵涌办事处、大鹏办事处、南澳办事处等新区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以及深圳市大鹏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大鹏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坝光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新区国有性质的建设单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带头做好本单位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请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的技术措施,切实解决工地内扬尘污染问题。
特此通报。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