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城区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工作启动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3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38号)精神,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宜昌市城区2014年度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凡2013年、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以下同)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申请每个创业实体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2014年12月31日前,向创业所在地(即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申请所需资料包括:宜昌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及带动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须有相应就业登记记录)。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宜昌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可在宜昌市公共就业服务网。
宜昌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