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创建省文明城市十大行动授旗仪式
为进一步营造浓烈创建氛围,配合我市今年申报“广东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推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昨天上午,市委、市政府在人民广场举行汕头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十大行动”授旗仪式。市长蔡宗泽向“十大行动”牵头单位授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茸致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展南、副市长郭大钦、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市纪委副书记林健民、省文明办副主任双南征,以及我市各界代表1000多人出席仪式。授旗仪式由郭大钦主持。
陈茸在致辞中强调,重点要强化“五个力”:一要强化发动力。各级各部门要以“十大行动”为总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掀起创建文明城市新热潮。二要强化执行力。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各区县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起责任,强化执行能力,狠抓任务的落实推进,确保到2011年各项工作达到省文明城市的指标要求。三要强化整合力。要增强资源整合能力,着力把社会力量引导到文明创建的共同目标上来。四要强化宣传力。各新闻单位要围绕“十大行动”开展系列访谈专栏,及时报道各大行动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创建进展和亮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基层要运用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增强市民的知晓度与参与度,人人争当文明市民。五要强化监督力。市文明办、市创文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成果总结,抓好各项创建任务的***推进。纪委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监督,确保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创建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与推进。
据悉,近日市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十大行动”的实施方案》。十大行动包括:城市净化行动、城市绿化行动、城市美化行动、城市生态行动、文化惠民行动、投资环境优化行动、社会秩序规范行动、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社会公益共享行动、志愿事业服务行动。
近期市文明办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不文明行为大家拍”图片征集活动、文明行为测评活动和“小手拉大手、文明伴我行”主题活动等。
授旗仪式上,市文明办向全市人民发出《开展十大行动 共建文明汕头倡议书》;龙湖区委、市城管局、华能海门电厂的代表分别就落实“十大行动”作了发言。仪式结束后,参加仪式人员还纷纷签名承诺“汕头文明、从我做起”。(记者陈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