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阳市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农村治理新格局,根据《海阳市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意见》(海司〔2021〕53号)文件精神,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开展了“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作。经前期遴选推荐(或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复核等程序,确定了海阳市乡村“法治带头人”695名(第一批)、“法律明白人”2113名(第一批)。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上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函、邮件和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地址:海阳市抵离中心1206室
电话:0535-3220260
邮箱:hyspfb@yt.shandong.cn
***:1.海阳市“法律明白人”名单(第一批).xlsx
2.海阳市“法治带头人”名单(第一批).xlsx
中共海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