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阶级属性增强阶级基础保持先进性十八大大幅增加工人党员代表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2012年下半年召开党的十八大的决定后,***印发了《关于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央组织部召开会议对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近日,中组部负责人就做好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中组部负责人说,中央确定,十八大代表名额共2270名。十八大代表名额比十七大时增加50名,主要是考虑要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同时也考虑到五年来全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有所增加。十八大代表将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按照惯例,中央将确定一部分已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党员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大会。
中组部负责人指出,十八大代表肩负着8000多万党员的重托,必须具有广泛的党员代表性,能够代表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广大党员,反映最大多数党员的意愿,真正体现党员是党内生活的主体。中央要求,十八大代表选举要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注意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分布广泛。代表的分布状况,是衡量党员代表性的重要依据。十八大代表中,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省、市、县、乡镇和街道社区等各个层级,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各个方面的代表。女党员代表所占比例应有所提高,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两增两减。十八大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通知》要求,省区市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所占比例从十七大时的一般不少于30%,分别增加到一般不少于32%;党员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从十七大时的一般不超过70%,分别减少为一般不超过68%。通过采取这一举措,使十八大代表能够更多地来自生产和工作第一线,更好地反映广大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一个提高。中央要求,工人党员代表比例要在十七大时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其中省区市工人党员代表所占比例一般要达到本省区市代表总数的10%,中央企业系统(在京)的工人党员代表数要明显增加。工人党员代表中,要有产业工人和金融、商贸、交通、市政等服务性行业和领域的工人,还要有适当数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人。改革开放以来,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已经成为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工人阶级注入了新鲜血液。工人党员代表中,应当包括适当数量的农民工党员代表。较大幅度提高工人党员代表比例,对于彰显党的阶级属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注重推优。按照中央要求,推荐提名十八大代表人选,要同近年来的党内表彰、劳模评选等各类表彰评比活动结合起来,注意把先进事迹突出,受到组织表彰,在党员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先进模范党员作为推荐对象。尤其要注意推荐提名十七大以来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党员作为代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