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工作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兽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财字〔2018〕63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18〕45号)和市农经办《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配给我区2个省级家庭农场项目资金73万元,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该项目资金分配给峄城区田园家庭农场和峄城区汇鑫家庭农场两个项目,每个项目36.5万元。对补助的项目公示如下:
1、峄城区田园家庭农场
2、峄城区汇鑫家庭农场
公示时间从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9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属真实姓名,于2018年11月9日前反映至峄城区农经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2——8057683
峄城区农经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