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通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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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消息,该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该局原有7家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将形成“一支队四中心”的全新格局。
根据改革方案,除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保留外,苏州交通将重新调整设置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市铁路与航空事业发展中心,形成“一支队四中心”的全新格局,为构建更科学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苏州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保障。
据介绍,此次改革旨在实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构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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