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春季治超、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活动
为切实做好春季治超活动、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工作,青岛市交通委于3月3日进行部署安排,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本次治理活动将自2006年3月10日开始至2006年5月31日结束。整治活动重点为:各类超限超载车辆;无证经营、偷逃规费、***车牌、假军牌的运输车辆;超员超载的包车、旅游车、班车线路客运车辆;违法经营的货物输出、卸载、停车场。
在此期间,青岛市将组织交通稽查人员在重点区域开展整治活动,主要包括各高速公路及主要入口、各区(市)内国道、省道干线公路、308国道、重庆路、前湾港及较大货物输出地、集散地。
为确保整治活动扎实有效,青岛市交通委对整治活动进行明确分工,公路局依托各治超检测站实施对所辖国、省干线公路的治理检查;高管处结合计重收费的实施,对所辖高速公路及各主要入口进行检查,同时对有关路段进行巡查;运管局负责对各货物输出地、集散地及停车卸货场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对大型客运站的监督监控;交通稽查支队负责全面的流动检查,每月集中12天时间,对重要地域、重要路段、主要枢纽组织实施检查活动(包括对各区(市)内主要路段的机动性检查)。实施集中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个大队。同时,检查实施中,分别从公路管理局、运管局抽调4名执法人员配属统一的检查活动;前湾港治超大队严格实施对前湾港出港车辆的监督控制。而各区(市)交通局要参照青岛市整治活动方案精神,以交通稽查大队为主,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检查活动。
同时,青岛市对这次整治活动提出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分工,组织贯彻实施,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和任务的全面落实。二是要着力抓好流动检查。采取流动检查与固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对超限超载和各种违法运输行为的检查,确保检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三是要坚持依法治理。对于治理活动中的超限超载及各种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对于超限超载严重的,要在卸载的前提下,依上限实施处罚。处罚实施中要有法可依,罚责适当。同时要严密处罚程序。四是要科学调度时间。各固定检查站检查活动每天从早6时至晚21时。同时,期间的6时至10时、16时至21时为着重强化时段;10时至16时为不间断持续时段;路上流动检查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五是要及时上报信息。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按时向交通委治超办上报有关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