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湖街道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会议
7月28日,芦湖街道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议。县农业局局长张洪耀出席会议,街道党工委书记张明光作讲话,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各村“两委”成员、会计参加会议。
会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乔旭涛传达了《芦湖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县农业局局长张洪耀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原因、意义进行了解读,高青易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人员对清产核资相关政策、对象内容、清查范围及时间节点等工作进行了培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赵学民主持会议。
街道党工委书记张明光从四个方面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阐述。一是为什么搞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他指出进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乡村振兴发展的需要,是合村并居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是农民变市民、村改居的需要。二是在农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反对走马观花,瞎应付;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瞎糊弄;工作推进上要严格步骤,反对掐头去尾,瞎胡闹;工作程序上要尊重民意,反对滥竽充数,瞎做主;结果公开上要广泛宣传,反对遮遮掩掩,瞎愚弄;问题追责上,要从重从严,反对拉拉扯扯,瞎好人。三是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机制如何运转。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主体是村级组织,村干部是工作的主力军;工作监督主体是村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业务指导主体是第三方专家;工作协调统筹主体是包村干部;工作推进主体是农经站;工作问责主体是街道纪工委。四是近期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建议。包管区领导、包村干部要盯上靠上,沉到一线,靠前指挥;以管区为单位搞好业务培训;每个节点都要有总结归纳;以周为单位,利用周四例会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与推进会;在工作中要善于创新,不可因循守旧、默守陈规。
最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赵学民对当前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