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裁审衔接提升办案效能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文件精神,省人社厅、省高院联合转发该《意见》,要求各地市在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合法公正及时解决的同时,注重提升仲裁和司法公信力。为加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制度建设,2018年5月16日下午,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市辖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行七人受邀参加浔阳区法院裁审衔接工作交流会。浔阳区法院副院长陈峰出席,民二庭全体法官参加。
下午三时,浔阳区法院首先组织参会仲裁员参加庭审观摩活动。此次庭审内容为开发区仲裁院裁决的劳动争议(被申请人上诉)案件,整个庭审依法进行,程序到位、针对性强;过程简洁紧凑、重点突出,法庭秩序井然。庭审观摩后,双方就当前涉裁涉诉劳动争议逐年持续上升的趋势作了分析,并就建立长效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提出建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旨在化解劳资矛盾、统一裁审标准,并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法院各自的职能优势,提升仲裁和司法的公信力。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做好裁审衔接工作:一是加强联系,定期开展案件讨论交流;二是做好裁审工作信息共享,随时沟通交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方面的法规政策、经验做法、意见建议等;三是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办案指导制度,开展类案分析,联合筛选并发布典型案例;四是建立联合培训制度,通过互请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和庭审观摩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