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近年来,宿迁市财政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发展,为创新型宿迁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
引导支持企业创新。早在2014年就制定《宿迁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在技术购买、科技咨询等方面给予企业支持,目前已累计发放创新券2.5亿元、兑现创新券资金0.84亿元,支持企业项目672个,带动企业研发投入近8.5亿元;制定《宿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自2017年实施以来,已拨付培育资金312万元,支持39家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已达215家;制定《宿迁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支持企业专利申请、授权等,《办法》于2017年制定,当年全市专利申请量11126件,较办法出台前2016年同比增长53.36%,发明专利申请量1986件,同比增长112.86%。
撬动金融支持创新。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制定《宿迁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苏科贷)管理办法》,鼓励银行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自2009年市财政设立首笔风险资金300万元以来,通过市县区联动运作,全市风险资金池规模已达到5000万元,累计撬动金融机构为172家企业、308个项目发放科技贷款8.62亿元;设立宿迁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制定《宿迁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对来宿天使投资机构按投资额给予奖励及风险补偿,鼓励投资机构扩大对科技项目的投资。
推进创新平台建设。通过协议支持、出台《宿迁市市区提升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水平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办法》等政策,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离岸研发机构等在建设、运营、引才等方面给予支持。政策实施以来,以累计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资金近7000万元。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对企业受让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给予补助,对国际国内重大科技成果到宿迁转化、产业化的,采取针对性支持办法。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奖补的基础上,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省企业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的,另行分别给予配套奖励。政策实施以来,已累计安排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补助资金等近3000万元,促成科技成果转化近百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