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局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又有新举措
8月5日,市民防局发布了新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格式文,先期在市民防局和新北区民防局进行试点,计划于年底前,在全市统一推行。今年以来,市民防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认真学习和借鉴了国家、省人防质监站的有关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对现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和工程实体质量核查等方面做了调整和细化,重新制定了相应的格式文书。 新版格式文书增加了工程建设概况、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报告、竣工验收组成员名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以及对各参建单位的评价等内容。相比旧版文书,其内容更全面、设计更科学、程序更规范、操作更简便,更加突出了人防工程参建方在项目质量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了责任、规范了行为,有助于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自觉提高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同时也规范了人防主管部门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的程序和行为,有利于实现监管角色和职能的转变,把过去由现场实物监督转变为对参建各方的行为监督。此外也统一了全市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程序和格式文书,实现了与国家和省人防质量监督部门做法的衔接。 新版格式文书的发布和使用,势必对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产生积极的影响,并且对今年下半年即将启动的地铁一号线人防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起到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