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兴隆镇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2017年11月17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兴隆镇脱颖而出,榜上有名。同时,根据文明委〔2017〕10号文件公布名单,兴隆镇龙凤村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全国文明村镇”是目前综合评价一个村镇5个文明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是一个村镇具有很高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
兴隆镇位于湄潭县东南面,国土面积146.7平方公里,辖9村1居70个村民组10529户41000人。兴隆镇是花灯戏“十谢共产党”的发祥地,今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并成功巩固国家级卫生镇。
近年来,兴隆镇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为统领,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班子建设,夯实基础、拓展思路、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兴隆镇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群众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和获得感不断增强,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兴隆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及龙凤村顺利通过全国文明村镇复查,标志着兴隆镇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方面已取得突出成效,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