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莅临灞桥区司法局调研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11月8日,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李娜、市检察院二级调研员高磊一行四人到灞桥区司法局调研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军、区司法局副局长赵莹陪同。
调研组一行首先前往纺织城司法所,听取了司法所的工作汇报,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重点人员管理方式、入户走访、教育学习和请销假制度等日常监管进行了详细汇报,随后调研组查阅了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和档案,重点对矫正对象档案中法院判决日期和矫正对象报到时间进行了查阅。李主任对纺织城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对社区矫正档案以及交付执行过程中与法院的衔接时间问题提出了宝贵意见。
下午调研组一行来到席王司法所,认真听取了席王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调研组工作人员详细查阅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和有关资料,重点检查了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到、请销假监管、走访记录等情况,通过与司法所交流沟通进一步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席王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认为管理规范到位,档案规范齐全,对社区矫正对象情况掌握准确详细,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求司法所不断规范和完善监管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下一步,灞桥区司法局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督促辖区七个司法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重点防止脱管、漏管和虚管现象的发生,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