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卫生局举办国家基本药品使用培训班
2010年10月26日,西宁市卫生局举办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培训班,四区卫生局主管人员,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班上,认真学习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文件,传达了省医改办关于在公立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执行零差率销售的文件精神;认真分析了西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配备和零差率销售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就今后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配备及零差率销售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西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2009年3月实施了120种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政策,目前,西宁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部配备和使用了国家基本药品。实施国家基本药品零差率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从2010年9月1日起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均要实行基本药物配备及零差率销售;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对目前使用的药品进行盘存清理,对非目录药品能够清退的做退货处理,要完全配备基本药物,不得再使用非基本药物。要充分认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必要性,转变观念,规范用药行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