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政法委关于邀请律师事务所开展荔湾服务站法律服务的公告
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州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委拟开展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荔湾服务站法律服务。现邀请具有相关资格的单位承接此项目业务。
一、项目内容及须知
(一)具体内容: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岭南街等四个服务点,每个站、点每周不少于一天派一至二名律师值班接受群众免费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引导、法治宣传、案(事)件调解、必要时派人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有关调研活动,另指派专职法律服务人员(在线服务,节假日不休息)通过“中立法律服务广州荔湾站”微信公众号平台提供法律服务。
(二)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不高于人民币18.5万元。
(三)项目期限:一年。
(四)项目地点:区司法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三个街道服务点。
(五)项目管理方式:由区委政法委自行组织实施。
二、询价公告发布时间(三个工作日)
从2022年9月13日至9月15日。
三、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一)交报价文件时间:2022年9月15日17时前。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交报价文件地点:芳村大道西2号225室。
(三)交报价文件联系人:李聪,电话:31012415(工作时间)。
四、项目承接人资格
(一)项目承接人具有相应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经营,同时要求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
(二)加盖公章的报价书和项目实施方案。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项目承接人的确定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区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服务质量优先、过往业绩、资质、质量、服务、报价等原则以综合评分选取意向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项目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