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扶持服务业特别重大项目实施办法
佛山市扶持服务业特别重大项目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关于重点扶持服务业相关领域发展及对个别特别重大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门扶持奖励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服务业发展质量和速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佛山市服务业特别重大项目应是符合佛山产业发展导向的单个服务业项目,不含纯自用型商业项目外的房地产(商业地产)项目、财政投资项目及已获财政补贴项目。项目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二)企业总部或项目在我市设立独立核算法人单位,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和示范效应。
(三)已组建项目法人,建设规模、地点、项目完工时间等投资计划已确定,项目已开工建设且未全部完工开业。
(四)属于高技术服务业(具体范围以国办发〔2011〕58号文所确定的8个领域为准)的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其他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投资总额的1/3。
(五)投资强度(投资总额/占地面积)不低于800万元/亩。
(六)项目完工营运后,项目单位工商注册地5年内不改变。
二、扶持措施
经认定为佛山市服务业特别重大项目可享受以下扶持措施:
(一)给予专项资金扶持。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按项目投资总额(含地价和项目管理费用等)1.5%的比例进行扶持补助,其他项目按项目投资总额(含地价和项目的管理费用等)1%的比例进行扶持补助,每个项目扶持补助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且只能申请1次,特殊项目的扶持补助额度由佛山市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扶持补助资金在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超出可列支的资金由预算编制单位提出专项申请上报市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各区人民政府和佛山新城管委会根据本地区实际再给予相应的扶持补助资金。
(二)加大政策帮扶力度。支持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国土规划部门优先考虑安排其用地指标。项目申报国家、省、市各类重点计划建设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
(三)建立“一事一议”工作机制。项目可列入联席会议“一事一议”企业名单,建设中所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后提交联席会议审议。
三、认定程序
(一)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及申报表原件(***1)。
2.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征信记录。
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出具的近两年企业财务报表。
5.经税务机关签证的纳税证明。
6.项目备案(核准)证书复印件。
7.项目可行性报告。
8.申报时已完成投资的工程合同、***复印件(已完工的部分还需提供该部分的工程决算、验收资料及付款凭证)。
9.国土城建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租赁形式的,另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照片。
10.环保部门对项目环评报告的审批意见书复印件。
11.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出具的验资证明复印件。
12.董事会投资决议书复印件。
13.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2)。
以上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及包含申报资料内容的光盘1份。
(二)评选流程。
1.项目单位向所在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内项目单位向佛山新城管委会提交),各区人民政府和佛山新城管委会负责对项目资质进行初审。
2.各区人民政府和佛山新城管委会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项目类别分别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外经贸局等部门意见,综合反馈意见及其他核实情况后提出复审意见。
3.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复审合格的项目提交联席会议审议,联席会议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确定具体扶持项目名单和金额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4.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将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项目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及使用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公示后的特别重大项目名单,联合行文下达扶持补助项目计划。
(二)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与规定,采取集中支付方式,由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要申请支付,提供有效的合同、协议、***等材料给相关主管部门,经所在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审核后出具意见并通知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拨付。
(三)项目单位要对扶持补助资金设立专账,严格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工程基建、购进或租赁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研发、创新等科研投入及其他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建设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诚信申报。申报企业必须符合本办法的扶持范围和申报条件,保证申报资料真实、齐全,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高,否则承担相关违规责任。
(二)严格审查。各级审查机关应严把项目资质审查的质量关,杜绝不符合条件项目入围。各审查机关可根据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评审,同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审查。
(三)强化管理。各区人民政府和佛山新城管委会要强化对各类扶持政策的落实及项目单位所获财政扶持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扶持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报送市财政局和联席会议办公室。项目完工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扶持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价验收。
(四)违规必究。在项目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补助资金和相关扶持政策,未按规定年限完成计划目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及其他扶持措施的落实要求且未及时整改,项目在建过程中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项目完工营运后5年内迁出工商注册地的,一律收回已拨付的扶持补助资金和撤销有关扶持政策,同时取消其3年内再次申请扶持补助资格。对涉及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1.佛山市服务业特别重大项目申报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联系人:徐*** 28386878
陈*** 28386884
罗先生 28381633
***1
佛山市服务业特别重大项目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
单位注册地址 | 主营业务范围 | ||||||||||||||||||
所获各级资质认证 |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总负债 | |||||||||||||||||
上年度营业额 | 上年度利润总额 | 上年度纳税总额 | |||||||||||||||||
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实施地点 | 建设起止年限 | ||||||||||||||||||
项目总投资 | 资金来源 | 拟申请财扶持补助资金 | |||||||||||||||||
总用地面积 | 一期用地 | 二期用地 | |||||||||||||||||
项目规模及内容概述(150字内) | 经营范围 | ||||||||||||||||||
建设进展情况 | 累计完成投资 | ||||||||||||||||||
申报项目 的绩效目标 | 主要目标内容 | 预期达到的年度目标 | 项目完成后预期目标 |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
1.销售(营业)收入 | |||||||||||||||||||
2.净利润 | |||||||||||||||||||
3.纳税额 | |||||||||||||||||||
是否申请列入“一事一议”企业名单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申报事务联系人 | 姓名 | 手机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签字:
***2
申报材料真实承诺函
我方申报201X年度佛山市服务业特别重大项目扶持项目,申报项目名称为: 。本公司承诺对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并在申报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我方承诺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接受相关单位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参加相关协调会议,并按要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我方保证资金按照规定使用,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我方保证项目完工营运后,工商注册地5年内不改变。
如我方承诺与事实不符,我方愿意退回所获全部资助及接受公开通报,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扶持服务业特别重大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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