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办事程序
一、申请时效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企业应当30日内,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企业未申请的,职工本人(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的,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6)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2、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并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在7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四、调查和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1)可以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2)查阅或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3)其他必要的调查方式。
在核实工伤认定材料过程中,可以要求企业和职工在规定时限提供补充证据。
工伤认定的决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并以工伤认定决定书形式通知企业、职工或者其它申请人。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
企业、职工或者其它申请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关联稿件: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