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市级证照清单和鄂州市市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8年10月11日,市政府审核通过了证照清单和证明事项清理的情况,确定市级证照清单205项,市级证明事项取消21项。现将《鄂州市市级证照清单》和《鄂州市市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印发你们(详见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ezhou.gov.cn),从10月11日起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证照清单和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公示和执行工作。各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本单位的证照清单和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两个清单。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相关部门要对证明事项取消清单涉及到的市级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对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在规范性文件中删除。
三、加强《鄂州市市级证照清单》和《鄂州市市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执行情况的***督查。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两个清单执行情况的***督查,严禁各单位超越证照清单确立的证照事项行使权力,严禁各单位在群众办事时索要取消清单中的证明事项。
***:1.鄂州市市级证照清单
2.鄂州市市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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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2846Doc.xls
·2018***********63624Doc.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