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及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云浮市原市委书记庞国梅 市长王胜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及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经省政府批准的工作计划,广东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6月起,对中共云浮原市委书记庞国梅同志、云浮市人民政府市长王胜同志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及干部、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附后)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示
审计组办公地点:云浮市行政中心北楼6楼新兴厅
联系电话: 0766-8932571
0766-8932572
广东省审计厅赴云浮市审计组
(本公示自至止,保留5个工作日)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
举报电话:020-87078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