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08〕53号
关于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区,全面落实共赢宗旨,建设“五星级南海”,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办好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明确领导分管,指定专人负责,健全办理制度,严格办理程序,认真研究办理和答复。
二、明确职责,认真接办。承办单位收到议案、建议和提案时,要及时清点,认真核对。如发现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交办件,必须注明理由,并加盖公章,于5个工作日内(从收件时起计)退回。此类收件,不得积压,也不得自行转给其他单位办理。同时在《南海议案提案在线办理系统》(见***1)网上签收。办理后在网上答复,让代表和委员在网上监督***办理情况和结果。
三、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承办单位在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过程中,应密切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加强情况沟通,及时征询意见,狠抓工作落实。
四、相互协调,落实责任。办理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由主办单位牵头负责。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协办单位要在交办后1个月内将协办意见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将办理结果综合答复代表或提案联系人;主办单位在未征求协办单位意见前,不得单方答复代表或提案联系人。
五、按照要求,准确答复。承办单位在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答复时,要按照议案、建议和提案函复格式(见***2),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措词诚恳、文字精炼、表达准确地函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联系人。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复函,要附上两份征询意见表,并主动填写上议案、建议号和承办单位、承办人等(见***3)。代表或提案联系人如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重新研究办理,并在收件后1个月内重新给予答复。
六、积极办理,依规完成。承办单位对交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应于今年5月30日前办复。如因特殊情况难以在限期内办复的,可适当延期,但最迟也要在今年6月30日前办复,并把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联系人。同时,将答复人大代表的函件一式三份送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将答复提案联系人的函件一式三份,一份送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两份送区政协办公室。
七、办复工作,做好总结。承办5件以上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单位,要在办结交办件后撰写反映办理情况和效果的书面总结,并于今年7月10日前送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联系人:刘光海 联系电话:86332133 139****4869
***:1.南海区议案提案在线办理系统用户指南
2.议案、建议和提案函复格式(一)、(二)、(三)
3. 征询意见表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议案 提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