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多举措解决恶意欠薪
1月19日记者在龙岗街道获悉,该街道劳动管理办采取第一时间介入处理、多部门联动、严厉打击等多种办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龙岗街道劳动管理办负责人表示,“帮工人讨薪,主要是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意识。”去年针对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龙岗街道第一时间启动劳动监察程序,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员工工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员工情绪,耐心向员工宣传解释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引导员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最大限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针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恶意欠薪行为,龙岗街道一方面加强联动配合区人力资源局、公安机关及时对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积极收集可证明劳动用工、欠薪数额等事实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区人力资源局依法启动欠薪保障基金(或应急资金)垫付员工工资。去年,该街道共垫付1034名员工约666万元的工资,垫付欠薪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起诉讼。
“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2015年,龙岗街道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1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15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