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消防局码头疏浚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 | 高栏港消防局码头疏浚工程(第二次) |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
工程地址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是对消防局码头区堆积泥土进行清除,工程疏浚量为11500.7立方米(码头前沿及码头下方),码头前沿开挖至-0.5米(黄海高程),卸泥区为荷包南卸泥区,工程预算价格以财金事务局审批的预算下浮20%包干,暂定为32万元。注意事项:1、码头下方的煤渣开挖,须待低潮时,由消防局配合用高压水***冲洗至码头前沿再开挖,2、码头前沿开挖过低可能危及码头安全,须严格控制开挖深度。付款方式:工作完成并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 ||
资金情况 | 政府投资,100%到位 | 工期要求 | 10日历天 |
入围方式 | 直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评标办法 | 摇珠大号中标 | 招标金额 | 暂定价32万元(最终合同价按财局审定预算价下浮20%计) |
招标条件 | 机构:航道工程专业三级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三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非独立核算外地建筑企业需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机构。 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
投标咨询电话 | 7268139彭工 7268752叶工 | ||
报名须提供资料 |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现金)32000元现场查验。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注册建造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6、市外企业须出示在我市登记的独立核算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证明》不能作为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机构的凭证。 7、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公章(市外企业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的需同时加盖总公司法人章和我市独立核算法人机构法人章)并交区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存档。 | ||
备注 | 1、 2013年8月6日14时-14:30区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答疑;14:30开标。投标单位超过报名、开标时间的将不受理。 2、 履约保证金32000元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起3个日历天内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3、 中标价为包干总价,中标人应自行考虑承包风险 4、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①、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有中标后弃标记录的;②、被通报不允许参加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投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