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5250085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明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525-0085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525-0085宗地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大道与圳美二路交叉口东南侧,面积768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GM-2019-0043号)的下列内容进行调整:
(一)既有条款变更
1.建筑覆盖率由“按《深标》及相关城市设计要求落实”调整为“≤55%”。
2.将“本证依据[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深标》等文件核发,不对提交的总平面图做确认,设计方案须按程序和规定报批,未尽事宜按上述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调整为“本证依据[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深标》《光明北地区城市设计及地下空间规划》等文件核发,不对提交的总平面图做确认,设计方案须按程序和规定报批,未尽事宜按上述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二)增加条款
1.本地块可采用地上连廊及地下通道等形式与周边相邻地块合理连通,具体设计要求按《光明北地区城市设计及地下空间规划》落实;
2.本证由深规划资源许GM-2019-004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而来,原许可证作废。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10个自然日(2019.12.09-2019.12.18)。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区政府在线)
3.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调整地块现场
3.新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466385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00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