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小学部门预算草案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李国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小学创建于1974年8月,是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辖区内一所为适龄儿童提供小学学历教育的公立小学,学校主要职能是为适龄儿童提供小学学历教育,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小学系统仅包括光明新区凤凰小学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学校设有校长室、办公室、德育处、教学处、教科室、安全办等部门。总编制数43人,实有人数30人,在校学生843人;退休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小学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加强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常规管理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2.根据市、区有关规划,做好学校加建扩建项目相关工作,继续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促进学校规范化发展;
3.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力度,深化教学改革,践行“生态教育”和“幸福校园”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推进“智趣”课堂教学特色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效,落实减负增效;
4.继续抓好“书香校园”建设,丰富书香校园内涵,发挥书香校园品牌效应及辐射功能,促进学校优质发展、特色发展;
5.继续推进学校社团组织及生态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形成校本特色。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小学部门预算收入2044万元(比2016年增加850 万元,增长43%,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044万元。
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小学部门预算支出2044万元,比2016年增加850万元,增长43%。其中:人员支出853万元、公用支出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万元、、项目支出891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学生人数及教职工人数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人员支出及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支出增加;2.学校日常运行和后勤保障成本增加;3.由于教育费附加项目也列入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小学部门预算204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53万元、公用支出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万元、项目支出891万元。
(一)人员支出853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9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91万元,具体包括:
1.日常运行经费36万元,主要用于学生体检、各类宣传、非教学时段管理等方面支出。
2.后勤保障经费160万元,主要用于大宗水电、节能改造项目、后勤社会化服务、日常零星维修等方面支出。
3.课本教材经费51万元,主要用于学生教材、练习本、实验耗材等方面支出。
4.教研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课题研究、校本课程开发、教学活动等方面支出。
5.奖教奖学经费23万元,主要用于奖励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师生。
6.专项教育经费42万元,主要用于素质教育,文艺、学生社会实践、名师工作室等方面支出。
7.教师节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节慰问等支出。
8.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经费1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绩效评估考核费用支出。
9.计生经费26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事务支出。
10.专项资金支出409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方面支出,其中教育费附加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育费附加方面支出。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光明新区凤凰小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计152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52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小学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仅限本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万元,2017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2016年预算数0万元。2017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7万元,与2016年持平。光明凤凰小学现有公务用车2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公务活动。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小学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本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小学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8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体育***公益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企上缴利润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4.财政专户拨款,是指源于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