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采购招标公告坑梓街道办事处关于2019年清理三乱服务项目公告
一、采购内容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测评标准,坑梓街道办须对坑梓街道辖区内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三乱”)等市容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清理整治工作。为切实落实2019年坑梓街道清理“三乱”的工作职责,使我街道市容市貌形象得到显著提升,现由坑梓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坑梓街道2019年清理“三乱”服务项目采购及招标工作。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采购方仅将部分社会服务事项委托给中标单位,而非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权的委托)
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和《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对坑梓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墙体、门窗、线杆、树木及其他设施(不含道路路牙)的“三乱”即“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下同)进行及时清理,并做好每日常态化维护。
(二)委托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资格;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元)。
2.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税金、各类保险费、风险金等一切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不得在中标后提出任何索赔,投标方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
(五)其他要求
1.合同期内,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公司员工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两人以上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2.中标单位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3.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当行为的,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4.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及承诺函(见***1,***2);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三)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表;
(五)其他报价文件(若投标人有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联系人
联系人:曾剑伟
联系电话:138****2358
联系地址:坑梓街道办事处人民西路2号
相关稿件:
***1-2--清理三乱.docx
2019-03-11 坑梓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2019年清理“三乱”服务项目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