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光环罚字〔2017〕第010号(深圳市华阳富通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光环罚字〔2017〕第010号
被处罚单位:深圳市华阳富通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65Y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16年10月17日,光明新区环保执法人员受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的委托到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楼村社区第三工业区8号现场检查,在深圳市华阳富通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采集了水样。深圳市光明新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GHJ2016/SH250)显示,该废水中氟化物浓度为30.2毫克/升,超过了该单位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限值10毫克/升,超标2.02倍。2016年11月1日,我局向该单位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深光环改字[2016]634号),责令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照片、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污染源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营业执照、送达回执等证据为证。
你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我局于2016年12月1日以《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深光环听告字[2016]第312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申请听证,但提交了公开道歉的申请书,并于2017年1月26日在深圳特区报刊登了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我局经过现场调查及告知等程序,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全面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二、行政处罚依据、种类及履行方式、期限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及《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三版)总则第八条、第五章§5.2.2裁量标准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一)罚款拾万元。
上述罚款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光明新区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纳。你单位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或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7年2月3日
抄报:市人居环境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