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关于梧桐社区武装部综合楼和工人生活一所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报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2年9月20日至9月27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以下简称区工务局)送审的梧桐社区武装部综合楼和工人生活一所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工务局对其提供予审计机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基本情况
梧桐社区武装部综合楼和工人生活一所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经深盐发改〔2009〕17号、深盐发改〔2009〕27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143.55万元(其中区工务局135万元、海山街道办8.5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项目建设单位是区工务局(其中设计费用是由海山街道办负责)。主体工程于2009年11月1日开工,2009年12月31日通过竣工验收,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审计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2,043,807.93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2,043,807.93元,本次决算审计无核减,详见***。
(二)***审计情况
在对本项目的***审计过程中,完成结算审计二项,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及工程造价审定表各一份,送审金额合计1,914,987.35元,审定金额合计1,852,783.93元,合计核减62,203.42元,核减率3.25%。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在投资计划执行方面,该项目计划投资143.55万元,实际投资204.38万元,超计划投资60.83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实际投资超计划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43.55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04.38万元,超计划投资60.83万元,超出幅度42.38%。超计划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了设于梧桐社区武装部综合大楼一、二楼的信访大厅和行政服务大厅外墙改造工程;在工人生活一所及武装部综合楼立面改造原标底外,增加立面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凹进部分的外墙改造、阳台防盗网翻新、屋面破损隔热层及垃圾清理等。
建设单位以上行为与《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深盐府[2004]7号)第四条第(二)款“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规定不符。建设单位今后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盐府〔2010〕13号)相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投资控制工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安排资金,避免超计划投资。
(二)未按规定时限报审竣工决算
本项目主体工程于2009年12月31日竣工,建设单位于2012年9月12日报审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施工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审计机关提交决算资料”的规定不符。
建设单位今后建设的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整理项目决算资料,报送审计机关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