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医改百姓乐享实惠
医改三年来,财力并不丰厚的青海,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数据显示,三年医改原计划投入资金104亿元,实际投入114.8亿元,比原规划增加10.8亿元。特别是去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各类医改资金29.4亿元,有力保障了医改各项任务的实施。
青海医改:百姓乐享实惠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千家万户的幸福,虽然我们与全国比经济总量不大,但青海人民的幸福指数不能比别人低。
一定要本着对各族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奋力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医改之路。
2010年12月22日,在青海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上,省委书记强卫,省长、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骆惠宁代表青海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正式开启了青海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攻坚之役的大幕。
让医改成果普惠各族群众
医改三年来,财力并不丰厚的青海,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奏出一曲气势恢宏的改革乐章
仅2011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支出就达50.5亿元,支出比重远高于其在全国的收入比重;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00元;
一次性取消14所试点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部回归公益性;
基本药物、大宗非基本药物、一般医用耗材全部实行以省为单位进行免费集中招标采购。全省11家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开展率100%,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五统一、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4项任务正在推进
2012年,春风又吹绿了青海高原。就在刚刚结束的全省医改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还在研究如何把政策实施好,如何再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享受到更好服务。这一项项政策的制定,满溢着温情的人文关怀。一个个标准的设立,最终的目标,就是要让医改的成果普惠最广大的老百姓。
展望未来,一项项惠民政策更加激起了我们对未来的憧憬:2012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00元,但个人缴费不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6%以上;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8万元、5.5万元统一提高到10万元,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2万元提高到25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由25元提高到40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建档率达到90%以上;将我省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11类增加到14类;在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400元中按人均30元标准设立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建立重特大疾病患者三道保障线。
城镇:医保暖了民心
3月的一天,家住西宁市西关大街的韩玉兰带着孩子来到城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排队挂号,而在挂号室对面的注射室内,早已坐满了打点滴的居民。在这里,孩子打了三天的点滴,只花了一百多块钱。这个中心门诊诊疗人次每年平均递增率为20%左右。据了解,卫生行政部门曾对西宁市千名社区居民的问卷调查显示,七成以上的居民患病后,首选在社区就诊,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也正在稳步提高。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两年来,仅西宁市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就达4亿多元,各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
2011年1月-11月底,青海省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较前一年同期下降24.73%,次均住院费用下降了22.7%,门急诊诊疗人次同比增长了17.79%。其中,青海省人民医院推行的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受益患者占到就诊患者数的10%。目前,全省11家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开展率100%,医院公益性更加突出。
与此同时,青海各级财政通过全额拨付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药物零差率经费缺口经费以及增加村医补助标准、调整一般诊疗费标准等,有力地确保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网底功能和医疗收费的规范性。
像韩玉兰一样,全省老百姓的健康幸福指数还在提高。一系列惠民政策实施之后,2012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00元,但个人缴费不变,而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6%。基金的累计结余和当年结余率分别控制在15%和10%以内。在解释结余率降低问题时,副省长、省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顺清说:结余少了,老百姓受益的面就扩大了。
居民参加了医保,就能享受到更多的利益。2012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由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5万元。同时,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更让担心家有病人,家徒四壁的居民看到了希望。
乡村:医改为农民就医撑腰
2012年,全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年人均筹资标准同步提高到400元,并实行州(地、市)级统筹,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其中,新农合筹资标准居全国前列,青海省农民就医的保障水平大大提高。
去年10月,家住西宁城北区朱北村的68岁老人王春兰,和全村38位65岁以上的老人一起,被专车接到镇里的卫生院,去做免费体检。以前自己生了小病从来不去医院,村医给点药吃了就对付了。现在政策好上加好,通过免费体检就可以早发现病早治疗。王春兰说。
2012年,全省再次拓展了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标准,从而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减少疾病发生率,保障公众健康的目的。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人均提高到40元,服务项目由11类增加到14类。
湟中县上新庄镇申南村有一千三百多人。村卫生室配备有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据了解,在没有实行零差率销售以前,村卫生室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现在这部分差额由政府财政补助。像上新庄镇申南村这样的标准化卫生室,如今全省有901个。
66岁的史大娘是湟源县和平乡蒙古道村的低保户,她在湟源县人民医院做了甲状腺切除手术,花费医药费用1.23万元。出院后,通过新农合报销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史大娘报销了1.1万元住院费。今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了400元,个人的缴费却不变,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则提高到76%以上。同时,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了10万元。
医改:走出青海特色之路
2月13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社及中国经济导报社采访团在***医改办负责人的带领下,来到青海,就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基层群众得实惠的情况实地采访。记者们感叹:青海医改的步子迈得很大,措施深得民心,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而当人民日报社记者李红梅在了解到青海农牧民只需掏一元钱的一般诊治费,其余大部分由新农合报销时,非常惊讶。她感叹青海的医改,在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上,确实下了大力气。
截至目前,我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等医改方面的工作,都走在了全国前列。比如:建立并实施了大宗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新机制;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政府全额补助、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了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的管理机制。
此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性改革取得突破。西宁市、格尔木市成立药管中心、医疗服务联合体,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突破,下半年将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另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次性全面取消试点县医院药品加成,实施专项人才奖励工程。
综观青海医改,成就令人鼓舞,展望未来,更是让全省人民无限期盼,更有信心。 (作者:王复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