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有关规定,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科技化学品扩产项目需进行公众参与,向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公布项目基本信息,以便于征求公众意见,为此,该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科技化学品扩产项目
(2)项目概况:宏昌公司拟投资40000万元,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建设“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科技化学品扩产项目” (以下简称“扩产项目”),扩产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七路1916号,扩产项目利用现有项目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及设备,通过优化工艺、增加生产批次,扩大产能。扩产项目主要生产溴化环氧树脂、无卤环氧树脂、稀释型环氧树脂等树脂产品7.5万吨/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现场踏勘→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进行资料的分析研究→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书评估与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主要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三、本项目主要污染源
(1)施工期:
扩产项目不需进行施工,使用的设备、厂房均依托现有项目,现有项目已建成。因此,扩产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不做分析。
(2)运营期:
①废气:扩产项目废气包括树脂工艺过程产生的粉尘和有机废气。
②废水:本次扩产项目排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场所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池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③噪声:本次扩产项目不新增设备,依托原有项目的设备,故噪声源主要为原有项目车间生产线设备、热媒锅炉、冷冻机、空压机等各种设备,其噪声声级从70~102dB(A)不等。
④固废:本次扩产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原料的金属废料、废包装物、废抹布、废活性炭、滤渣、废触媒、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
四、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废气:扩产项目废气包括树脂工艺过程产生的粉尘和有机废气。粉尘通过布袋除尘收集,不外排;有机废气通过冷凝+喷淋洗涤+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②废水:本次扩产项目排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场所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池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废水经原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接管排放。
③噪声:建设单位已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并优化平面布置设计,将产生噪声较高的声源设置在距离厂界较远的位置,利用厂内部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另外,厂区四周设置绿化带,减少机械和作业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④固废:扩产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各类固体废物分类临时贮存堆放后外交处理处置。工业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临时贮存场,临时贮存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1-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设计建设完善的“三防”设施,并按要求配备标识标牌。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垃圾桶/箱分区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五、环评主要结论
本报告认为,在严格落实报告中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前提下,项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致电环评单位索取。
反馈意见截至日期: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扩产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186****1721
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七路1916号 邮编:52905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3510572-606
邮箱:ydhb1808@126.com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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