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强措施着力构建和谐矿区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一是加强煤矿环境治理。对全县境内26对有证煤矿实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征收制度,凡拒交矿山环境保证金的企业,不予年检和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2007来以年,累计征收环境恢复保证金3000多万元用于环境污染治理。
二是合理合法解决煤矿开采涉及群众的利益问题。采取从上面争取一点、矿山企业支持一点、各方面筹集一点的办法,累计投入5000万元资金,切实解决煤炭开采导致矿区群众水田变旱地、水资源枯竭、人畜饮水困难等实际问题。
三是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煤困难。自2007年开始对群众实行用煤补贴政策,每年从县财政直接划拨专项资金400多万元作为群众的用煤补贴及运费补贴,协调煤矿每年供应每户群众2吨面煤,解决群众用煤困难。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15:51: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