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0号)
为贯彻落实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鼓励群众报告市中区范围内疫情防控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主动报告近期从市域外返回(进入)市中区、未如实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登记人员的群众,经查证核实,给予奖励200元。
二、对主动报告居家医学观察对象擅自外出、脱离管控的群众,经查证核实,给予奖励500元。
三、对主动报告茶馆(茶楼、茶室)、网吧、酒吧、歌舞厅、浴足(洗浴中心)、***店等违反政府有关通告、擅自开展营业活动的群众,经查证核实,给予奖励500元。
四、对主动报告有关企业(个人)违反政府通告、举办或参与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群众,经查证核实,给予奖励500元。
五、对主动报告并劝导发热人员到定点医院就诊、且该发热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群众,给予奖励2000元。
六、受理电话:0832—8361104;120;110。
七、相关奖励资金在查证核实后5日内兑现,有关信息将严格保密。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
内江市市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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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