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化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结合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我县采取“四化”措施,进一步提升隐患管控能力,有效构建了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隐患排查常态化。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持五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企业工人在上岗前要做到班前预想,实行风险管控。各乡镇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部门做到勤检查、时监控、督销号,实行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监督、销号全过程管控。
二是坚持隐患排查精细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紧紧围绕“人、机、物、环”方面的隐患点、薄弱点、危险源,实施了风险预控、动态管控、全过程监控。重点强化了企业中存在的薄弱时段和不放心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在时间、空间、管理、薄弱人员上,定人、定责、定措施,做到严细节严环节严流程,真防真控真治理。
三是坚持隐患处理实效化。严抓治理,不漏点、不漏面、不漏项、不留空档,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控,细查各系统、设备设施、技术工艺和作业环境安全隐患,严查重要时期、重要场所、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点工程、特殊施工地点和零星作业地点、临时作业、关键工序、检维修期间每处隐患,对于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执行“五落实”措施,做到隐患在控、能控、可控。
四是坚持隐患治理闭合化。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坚持“排查→整改→落实→验收→反馈”流程,实行闭环控制以及责任问责和追究,变事后事故追究为超前隐患追究。对动态安全隐患,实行验收员、有关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三位一体”验收制和专业动态监管制。企业对安全管理状况及时通报,每周一将上周隐患治理情况在安全办公例会上通报,对不安全行为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给予及时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