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联合评审勘验重点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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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一是联合评审。设立“四联合”服务受理窗口,受理窗口统一派发交办单,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分类评审并当场出具评审意见,审查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次审查,综合各评审环节形成“多评合一”会议纪要,联合评审办结时限为18个工作日。二是联合踏勘。采取“分类牵头、部门参与”的方式,分别进行选址、用地、环保等环节的现场踏勘,由踏勘人员当场或在3个工作日内在《联合踏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牵头部门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三是联合审图。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在规定时限内对施工、建筑、消防等进行集中联合审查,统一发放意见书和批准证书,技术负责的项目要组织会议讨论或现场办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分别在5、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四是联合验收。联合验收坚持“统一组织、同时验收”原则,由联合评审勘验服务办统一验收、统一备案、统一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验收工作实行超时默许和缺席默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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