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卫健局关于拟同意西安雁塔祈康儿童医院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示
公 示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令149号)和《西安市民办医疗机构促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110号令)第十五条规定,我局拟同意一所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现将变更项目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雁塔祈康儿童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拟变更为:***洁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急诊室)、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6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楼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58张(1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4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北路345号雁塔区卫健局办公楼七楼医政医管科。
联系电话:85355085、85227101
传真:85227101
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