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1、出台惠民殡葬政策的依据?
答:为完善殡葬保障制度,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精神和《淄博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张店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2、免除本殡葬服务费用政策何时正式实施?
答: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3、免除基本殡葬服务对象都有哪些?
答:在淄博市殡仪馆办理殡葬事宜的下列人员,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一)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城乡居民(不含淄博高新区,下同)。
(二)无法查明身份并在本市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收养的被救助人员。
(三)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非法收养的除外)。
(四)驻张店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张店户籍的学生。
(五)驻张店区部队现役军人;非张店户籍在张店休养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六)与张店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金1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七)公安部门认定的未知名尸体。
(八)具有张店区户籍在外地死亡之后回淄博市殡仪馆火化的人员。
4、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项目都有哪些?
答:(一)张店区域内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
(二)馆内遗体搬运。
(三)遗体消毒。
(四)3天内遗体普通冷藏。
(五)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
(六)200元内普通骨灰盒一个。
(七)一年内金属全封闭架骨灰寄存。
上述免费项目指在淄博市殡仪馆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标准均按淄博市物价部门核准价格执行,最高免费限额为1440元。
遗体整容、礼厅、鲜花租赁、礼仪服务和寿衣、花圈等殡葬用品属于延伸殡葬服务项目,由丧属自愿选择,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对社会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有哪些特别政策?
答:对持有张店区常住户口的农村五保、城区“三无”人员、城乡低保、领取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凭相关证件(原件)除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外,由淄博市殡仪馆提供免费告别厅(如调换另补差价)。
6、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一)医疗机构(含疾病控制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含《居民死亡推断书》)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逝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逝者为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抚养、救助的人员,需出具医院、公安、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逝者为驻张店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张店籍学生,需提供学校的证明和逝者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逝者为驻张店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士兵证或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张店籍军队离退休干部,需出具军队离退休干部证。
(七)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与驻张店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的生效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的缴费清单及逝者的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未知名尸体,由公安部门出具火化通知单。
7、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的程序有哪些?
答:(一)符合规定的免费对象死亡后,丧事承办人到淄博市殡仪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填写《免除基本殡葬费用申请表》。
(三)淄博市殡仪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结算时根据免费项目和标准免除相关费用。
8、丧事承办人在其他殡葬服务机构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能否免除?
答:不能。丧事承办人淄博市殡仪馆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方可免除,最高免除标准为每具1440元。超出规定项目和规定标准的费用,由承办人自行支付,未发生的免费项目不折现、不折抵。
9、张店区户籍在外地死亡并在外地办理火化的人员,能否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
答:不能。具有张店区户籍在外地死亡之后回淄博市殡仪馆火化的人员方能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张店区域外遗体接运费由丧属负担。
10、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丧属使用什么样的运尸车辆能符合要求?
答:《张店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规定:免费对象的遗体由淄博市殡仪馆或殡仪服务机构专用殡仪车(经民政、交警部门共同认证)接运。
11、政策咨询与服务咨询单位及联系电话?
答:(一)张店区民政局咨询电话:2157402。
(二)淄博市殡仪馆24小时服务电话:2340444 134****4444。
淄博市殡仪馆简介
淄博市殡仪馆于2014年4月迁入新址,位于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路东延段,过鲁山大道(原湖罗路口东)3.4公里处路南。新馆占地100余亩,总建筑面积16***7平方,馆内分业务区、殡仪区、火化区、后勤服务区。
骨灰楼2872㎡,设计骨灰存放量22000具;祭奠区可同时容纳2800人祭奠;综合服务区主要业务包括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瞻仰悼念、整容化妆、法医鉴定、守灵祭奠、冷藏消毒、遗体接运、殡葬用品供应等;设有一个大型告别厅、两个中型告别厅、四个小型告别厅、两个惠民告别厅和一个免费告别厅;火化间安装10台高档捡灰炉和环保炉,日火化量达到40具,火化尾气处理设备集除酸、杀菌、除尘等为一体,还安装了新式环保焚烧炉,以减少焚烧花圈和遗物等对环境的污染;三个室内外停车场,可容纳近300辆车同时停放。
淄博市殡仪馆,坚持“丧属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推行和落实“六公开”(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接受监督)和“四服务”(统一着装挂牌服务、丧主来时主动服务、办理丧事主动服务、丧事之后***服务)。所有殡葬服务项目一律实行“清单式”消费,所有延伸服务实行自愿选择,不以任何形式捆绑和强制性提供选择性服务。安排“一对一”专业导办人员,全程引导和协助群众办理遗体告别、火化手续、骨灰寄存等手续,努力为丧属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让“生者了无憾,逝者得其所”。
淄博市殡仪馆服务承诺
淄博市殡仪馆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1、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接受丧属馈赠的烟、酒、钱、物。
2、坚持优质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主动热情,严格按照殡仪服务规范进行工作。
3、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商品出售坚持“按质论价、明码标价、自愿选择”的原则,不搞硬性搭配,所有商品按不同消费层次需求合理配置陈列,所有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及依据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全年没有节假日,实行 “一条龙”服务,并保证灵车随叫随到接运遗体,在丧户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各种手续。
5、火化遗体保证文明操作,一炉一尸,保证当天取灰。
真正做到:
侍者诚心 生者慰心,
丧者安心 友者放心,
让逝者得其所,使生者了无憾。
业务电话: 2340444、2974444、1345534444
监督电话: 2869950、234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