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粤澳新通道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5〕283号
珠府办函〔2015〕283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推进粤澳新通道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口岸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推进粤澳新通道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批复同意设立粤澳新通道口岸并实行新的通关模式的精神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粤澳新通道项目建设,实行粤澳新通道“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新的通关模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澳门方做好相关工作,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粤澳新通道珠海市境内的项目建设,2017年正式开通粤澳新通道口岸。
二、组织机构
为配合国家、省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开展新通道建设相关工作,成立珠海市粤澳新通道项目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江 凌 市政府
副组长:张 强 市政府
潘 明 市政府
陈仁福 市政府
成 员:赵适剑 市政府
武 林 市发改局
吴康模 市国土资源局
张经纬 市环保局
王朝晖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吴成跃 市交通运输局
林粤海 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陈家平 市市政和林业局
张松成 市口岸局
周建纯 市外事局
穆 竑 市国资委
王智斌 市法制局
许秋萍 市大桥办
戴 舸 省边防总队第五支队
薛 原 拱北海关
李 明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汪先富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常 征 香洲区
邓国强 南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李光宁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口岸局,办公室主任由赵适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各方及各专责小组的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和汇报项目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督促落实专责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三、工作任务
粤澳新通道项目位于拱北口岸西南侧约800米珠澳边界处,为粤澳两地跨界基建项目,由澳门投资并进行建设。位于珠海市境内的建设项目包括:在鸭涌河上建设珠澳口岸联检大楼及附属场地、设施,连接珠澳口岸和城际轨道珠海站的全封闭旅客过境专用通道,对全线约2.3公里的鸭涌河进行流域整治及景观优化,供水、供电、通讯、国防设施的保护、动迁及配套建设,粤澳新通道的配套交通设施规划建设,配套商业项目开发。主要任务如下:
(一)建立对接机制。
市外事局负责联系澳门特区政府成立的相应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和沟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珠澳双方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处理相关事务,及时通报双方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市外事局。
配合单位:全部成员单位。
完成时间:2015年7月。
(二)配合开展粤澳新通道“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新的通关模式的研究工作。
粤澳新通道“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新的通关模式已由国家口岸办牵头在国家层面开展研究,配合国家口岸办、省口岸办、驻珠海口岸查验单位做好现场需求等基础性工作和对接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与澳门特区政府进行沟通和交流。
牵头单位: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口岸局、拱北海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完成时间:根据国家省口岸办的时间安排同期进行。
(三)配合开展粤澳新通道项目口岸主体的规划建设工作。
主要工作是配合省口岸办做好查验配套设施完善工作,协调口岸查验单位及相关部门做好口岸相关的基础设施、查验设备设施、非现场办公用房、后勤保障设施规划和建设,为项目办理口岸开放运行的相关手续。
牵头单位:市口岸局、南粤集团、珠海华发集团。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规建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外事局、省边防总队第五支队、拱北海关、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香洲区。
完成时间:根据粤澳新通道建设专责小组确认的进度时间安排同期进行。
(四)粤澳新通道片区城市专项规划、控规落地。
根据粤澳新通道专责小组议定的框架方案,配合澳门南粤集团提出的粤澳新通道规划设计方案,研究编制粤澳新通道所属片区城市专项规划,以及控规落地的工作,为项目办理规划建设相关审批手续。
牵头单位:市住规建局、南粤集团、珠海华发集团。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省边防总队第五支队、香洲区。
完成时间:根据粤澳新通道建设专责小组确认的进度时间安排同期进行。
(五)粤澳新通道土地功能及利用调整。
根据粤澳新通道片区规划要求,组织实施涉及国防、项目建设、公共设施、河流等用地功能的调整,并为项目建设办理土地相关审批手续。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南粤集团、珠海华发集团。
配合单位: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口岸局、省边防总队第五支队、香洲区。
完成时间:根据粤澳新通道建设专责小组确认的进度时间安排同期进行。
(六)开展粤澳新通道交通对接规划建设。
协调粤澳新通道与广珠城际轨道珠海站的对接方案,对通道设置的出口进行交通组织规划,对过境旅客进行集散和换乘交通规划,组织交通设施项目的建设。重点在三个方面进行优化。一是通过优化两端布局缩短通道距离。通道一侧的口岸联检大楼应扩大建设范围和提高建设规模,特别是珠海境内的建筑空间和体量要扩大,确保舒适通达的综合交通转接空间。通道连接珠海站一侧也要扩大建设规模,确保一定的公共转接空间。二是通过规划调整控制廊道人流,引导入境人员到城轨珠海站。在通道与珠海站连通的公共转接空间,要留有一定空间便于城轨公司新增卖票、验票口。同时,到茂盛围公交枢纽的人流通过在联检大楼另行建设通道实现,该通道应一并纳入整体项目建设。三是鸭涌河段采用高架方式解决口岸停车场等功能配套问题,不采用填埋或者加盖方式。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粤集团、珠海华发集团。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规建局、市市政和林业局、香洲区。
完成时间:根据粤澳新通道建设专责小组确认的时间安排同期进行。
(七)开展粤澳新通道项目相关的水环境整治规划建设。
粤澳新通道口岸建于鸭涌河上,鸭涌河共有七个污水口,澳门占六个。开展鸭涌河综合利用规划研究,根据澳门提出的鸭涌河整治方案,对鸭涌河实施综合整治和生态治理。主要工作是对涉及的河道综合利用、生态整治、景观美化等相关规划工作,使之成为澳门与珠海“一河两岸”的绿色生态带。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南粤集团、珠海华发集团。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规建局、市市政和林业局、省边防总队第五支队、香洲区。
完成时间:根据粤澳新通道建设专责小组确认的时间安排同期进行。
(八)开展粤澳新通道配套通道、站场、道路、商业设施的开发。
通过对粤澳新通道项目通关、运营模式的深入研究和策划,提出鸭涌河整治、连廊节点放大和增加附属功能,提出粤澳新通道、拱北口岸商业综合体、城轨珠海站、拱北与茂盛围片区TOD综合利用开发方案,提出项目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并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住规建局、珠海华发集团。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口岸局、香洲区。
完成时间:2015年完成策划方案,项目建设与粤澳新通道建设专责小组确认的进度时间安排同期进行。
(九)进一步完善拱北口岸地区的交通规划。
研究口岸地区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在借助青茂口岸实现过关旅客分流后,研究利用口岸广场实现昌盛路与情侣南路平面相交,即在昌盛路下穿隧道顶部设置掉头车道,以此缓解该区域的交通拥堵问题。岐关车站搬迁后,新址建设要结合该区域交通优化方案,尽量实现人流的无缝对接。
牵头单位:市住规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口岸局
完成时间:2016年完成策划方案,优化方案与粤澳新通道建设专责小组确认的进度时间安排同期进行。
(十)开展粤澳跨境项目管理的法律研究。
粤澳新通道项目由澳门出资建设,涉及口岸联检楼、鸭涌河生态治理、联廊交通接驳的建筑主体,涉及澳门特区政府的建设资金和后续管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问题,须建立整套支付、使用、结算等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珠海华发集团。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成立相关专责小组,专责小组成员可根据对接情况进行调整,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与澳方对口部门联系,及时组织回应澳方建议,建立工作关系,确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时间表,按时间节点安排有序推进。
(二)主动沟通,做好准备。
为确保顺利推进粤澳新通道项目建设工作,各牵头单位主动与澳方对应工作小组建立联系和沟通后,要做好项目相关前期调研工作,对项目涉及的工作内容进行摸底清查,提前谋划,统筹安排。
(三)及时汇报,解决问题。
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于每月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了解项目进度,商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澳门进行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