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工程质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5月,台安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正式成立。
质监站成立伊始,就肩负着全县130多公里公路工程监督管理任务。其中县级公路金丁线26.449公里;农村公路大修工程9条、34.771公里,桥梁两座;“一事一议”工程42条、71.587公里,桥梁两座。质监站同志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在工作中,每天都会遇到各种问题,不懂就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教,并且及时和各参建单位一道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使工程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在质监站全体同志共同努力下,全县130多公里公路如期监督完工。县级公路于8月底竣工;农村公路大修工程和一事一议工程9月末竣工;四座桥梁10月下旬竣工。11月初,质监站聘请沈阳路久检测公司为第三方,对我县2015年农村公路工程进行一次性交竣工检测,工程质量达到满意效果。
质监站将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通过“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彻底改善我县农村交通条件,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