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镇打击走私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走私会议精神和***的统一部署,根据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发出的《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打击走私专项斗争的通知》(粤打私明电[200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勒流镇打击走私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打击走私专项斗争的时间 2003年9月8日至2004年春节后适当时间。 二、专项斗争的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一)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省部署打击走私专项斗争的要求,在我区范围内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治理的方式,开展一场大规模打击走私专项斗争。重点开展四方面的打私行动:打击重点水域和地区绕越设关地偷运走私;打击商业瞒骗走私,重点打击以低报价格和夹藏为主的商业瞒骗走私活动及打击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打击重点商品走私和国内市场的私货营销。要以走私成品油、汽车及其零部件(包括非法拼装、组装进口汽车)、化工原料、计算机、手机等信息产品、香烟、洋酒、水果、畜禽产品及杂碎食品、服装等物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加强对炼油厂、油库、油轮、油码头和加油站的管理,坚决清理炼油厂、储油和运油专门设施。要加强对动植物产品、畜禽产品及杂碎的检疫。 (二)基本目标 按照上级的打击走私斗争工作部署,继续保持我镇反走私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反走私体制,探索建立标本兼治的反走私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反走私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大规模走私不出现,智能化、组织化、职业化、群体化小规模分散走私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按照“动作要快,力度要大,措施要严,打出气势,打出威风,要充分展现***、***打击走私的决心”的要求,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镇政府成立勒流镇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苏贤安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梁惠中(勒流工商分局局长)、林定楚(勒流公安分局局长)、廖耀强(勒流镇经济发展办主任)、霍玉添(勒流镇组织纪检办主任)、梁晴尔(勒流镇宣教文卫办主任)、潘民权(勒流镇建设办主任)、李满年(勒流国税分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孔丽琼(顺德海关勒流监管科科长)、廖肇明(勒流镇公安分局副局长)、欧阳国让(勒流镇工商分局副局长)、陈敦和(勒流镇党政办副主任)、易锡玲(勒流镇水利会主任)、彭海(勒流镇执法中队队长)、洪二玖(勒流镇经济发展办助理)、郭应涛(勒流交管所所长)。镇打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勒流工商分局内,办公室主任由梁惠中兼任;副主任由欧阳国让、陈敦和、洪二玖担任。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按照镇的做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或由专人分管,制定打击走私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与打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协调。(请将联络员的姓名、联系电话于9月30日前告知勒流镇打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专项斗争的主要任务分工及相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 负责我镇本次打击走私斗争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研究讨论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交流专项斗争的有关情况;评估专项斗争阶段性状况。 (二)镇打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1、主要负责全镇打击走私工作的组织和开展,除了负责全区有关走私活动的研究、信息收集、信息通报等日常事务工作之外,要组织好有关的联合突击清查行动,并负责总结上报工作。 2、交流、分析专项斗争各分工项目的工作形势及存在问题,研究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 3、探讨反走私斗争需要完善的有关措施,负责起草、修改和完善本区有关打击走私工作的规定,并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相关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关于打击海(河)上偷运走私。 配合顺德海关缉私分局,顺德边检站、顺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交通局、顺德海事处、区环境保护局等上级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若干次区域性和热点性商品走私活动的专项打击行动。 为加大对海上偷运走私的打击力度,镇打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区交通局、顺德海事处等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对参与走私船舶的后续处理工作。涉及走私固体废物的案件,区环境保护局要协助做好对所查货物的后续处理工作。 (四)关于打击商业瞒骗走私和加工贸易渠道走私。 由顺德海关勒流办事处负责,镇经济经展办、国税勒流镇分局和顺德工商行政管理局勒流分局配合。 镇经济经展办及工商分局负责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进行一次普查,会同顺德工商行政管理局取缔无工厂、无加工设备、无工人的“三无”企业,清理破产企业。二是会同顺德海关对近年来新获得进出口权的企业进行一次反走私法规教育和进出口常识教育,并指导、监督其完善仓管、会计、报关员管理、单损耗核算管理等有关制度,增强其自律机制。三是进一步协调好口岸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关系,既要不断改善通关服务,提高通关效率,又要进一步形成监管严密、运作高效、反应灵敏的打击走私配合机制。 为加强对粤港澳直通车辆、两地牌小车或假冒军牌车辆的走私活动的打击,镇公安分局、镇武装部要起到配合与支持的作用。 (五)关于打击国内市场走私商品销售活动。 由勒流工商分局牵头,会同经济经展办、宣传办等有关部门开展对进口的汽配市场,计算机、手机、摄影器材、光盘等信息产品市场,香烟、洋酒、水果等食品市场,旧服装、旧电子产品等旧货拆解、翻新、销售市场的专项整治。 必要时,由打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各部门对“两油”、音像、烟、酒、水果等市场和冷冻库等进行1~2次的突击清查行动。 整治的重点勒流百丈市场的拆船点的善后清理工作。 (六)关于成品油市场的专项整治。 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安分局牵头,根据需要分别会同勒流工商分局、顺德海事处、勒流消防中队、镇安委会等部门进行。 整治的范围包括:顺德境内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水、陆成品油储存、运输设施。 整治的内容包括:有关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资格;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关储、运设施是否符合规范。对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资格擅自经营的,必须坚决取缔;对非法建设、使用的成品油储、运设施要依法坚决没收或拆毁;对经营走私或无合法来源成品油的企业,必须依法严厉处罚,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七)关于对各类船舶及非设关码头的清理整顿。 由镇公安分局牵头,会同勒流工商分局、勒流交管所等部门调查清理区内非设关码头,取缔非法造船厂点、非法码头。必要时,由打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开展联合行动。 由镇交管所牵头,会同海事处取缔“三无”船舶、“飞机仔”等走私专用船舶、查处假牌、冒牌、套牌船舶(尤其是假牌、冒牌的“流动渔船”)和装有走私设施或对抗缉私装置的船舶。 通过对各类船舶及非设关码头的清理整顿,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各类船舶和码头的反走私责任制。 (八)关于走私重点村镇的整治和海河沿岸的防范。 由镇政府负责,打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 在广泛征求缉私部门及他反走私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排查确定反走私的重点村(居),对其反走私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问题突出,走私案件发案多、参与走私的人员、船舶多,走私或无合法来源进口货物的销售活动活跃,要组织力量认真进行整顿。 整顿的目标:一是各村(居)委会的领导班子对反走私工作的重要性及应负的责任认识到位,反走私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经常研究、部署。二是反走私工作的领导分工明确、落实,有开展防范工作的基本队伍和工作制度,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落实。三是党政机关及其各村(居)干部不参与走私、不袒护走私;企、事业单位走私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对人员管理、运输工具管理、市场管理及沿岸走私货物上岸点、藏匿点、集散地的监控、清理等综合治理工作的措施有力,偷运走私货物经本村镇上岸的案件发案率得到应有的遏制,能杜绝经本镇(街道)上岸的大规模偷卸走私案的发生;辖区内没有大规模的走私货物集散地和销售市场。五是配合缉私部门查缉走私、调查取证和抓捕涉案人员的态度积极、工作默契3不出现严重的阻碍、抗拒缉私案件,尤其是暴力抗拒缉私案件,缉私执法的环境良好。 (九)关于打击外汇黑市交易和洗钱犯罪的专项行动。 由镇公安分局会同顺德海关勒流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顺德分行勒流办事处负责。 (十)分别在勒流工商分局、顺德海关勒流办事处、镇经济发展办设立打击走私专项斗争的举报电话。 勒流工商分局:5560315; 镇公安分局:110; 镇党政办:5566207; 镇经济发展办:5566766。 五、统一行动的安排 此次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涉及部门多,时间长、任务重、要求高。为保证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努力达到***关于 “打出气势、打出威风”的要求,根据我区实际,适时部署几次统一打击行动: (一)9月,各村(居)结合实际,成立相应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工作。(二)9月至10月和2004年1月至2月期间,一是开展两次打击走私统一行动;二是针对我镇打击走私的重点内容,开展三次专项统一行动,即打击国内市场走私贩私、“两油”、商业瞒骗走私和加工工业渠道走私的统一行动。(三)10月份开始,总结汇报阶段。根据全国打私办关于报送“月度小结”的要求,从10月份起,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在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行动的情况。区打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后上报,对重大案件、重大动态、突发事件及阻碍、抗拒缉私的案件,要随时报送。2004年2月3日前报送专项斗争的总结材料。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对专项斗争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与省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工作,按上级的统一部署进行专项的打击行动。 镇分管打私工作的有关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本镇走私活动的突出问题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对专项斗争全局性部署和需要采取的措施要亲自审定,并经常检查、过问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中的难点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抓出成效。要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斗争重大动态、突出问题,主动争取镇党委、政府及主要负责同志对斗争的领导和支持。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斗争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履行本部门的相关职责,抓准主要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作出统一部署,搞好检查督促。 (二)狠抓大案要案,始终保持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 要始终保持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必须狠抓走私大案要案,严惩走私团伙。镇公安分局要配合顺德海关缉私分局综合运用行政和刑事两种执法手段,围绕重点地区、重点渠道、重点商品,“打团伙、破大案、抓逃犯”,集中力量和时间,侦破一批案值大、逃税多、危害重、影响坏的重特案件,摧毁一批仍在猖狂作案的走私犯罪团伙。 (三)认真做好信息交流报送工作。 为保证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高质地做好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报送 的内容包括工作的部署、措施、使用的力量、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以及走私、贩私活动的动态。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要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反走私斗争的重大意义,对取得的成果进行报道,对重大走私犯罪案件要适时曝光,大造声势,震慑走私分子,形成全社会共反走私的良好氛围;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渔民、村民、企业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参与走私,自觉抵制走私;要设立群众监督渠道,调动群众举报走私犯罪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形成有效的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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