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创新举措严把商超疫情防控
根据桂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桂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严禁”》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兴安县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承担企业范围内的所有场所以及人员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2年1月17日,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体约谈了我县大型商超负责人。
会上强调,面对冬日疫情反弹,各超市要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各大型商超负责人纷纷表态将全力配合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并签订了《兴安县商超疫情防控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承诺落实疫情防控专职管理人员、入场顾客戴口罩、扫码、测体温、小喇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要求等,如没有落实以上疫情防控措施,被监管人员发现场内有人未佩戴口罩、未扫码入场等情况,将自愿接受相应时间段停止人员入场的整改处理。
2022年1月18日,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对县城所有超市进行了检查,大部分超市都有防控专职管理人员、入场顾客戴口罩、扫码、测体温、小喇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要求等,发现有个别超市未按承诺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当场立即给予停止人员入场10分钟的整改处理。接下来,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不定期对各个超市进行巡查,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