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2017 年 10 月 26日至 11 月 1 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832590 传 真:0757-83932017 电子邮箱:375620559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山市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佛山市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首层P1自编106、107、108、109、110号铺、2-4层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佛山市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首层P1自编106、107、108、109、110号铺、2-4层,中心地理坐标为N23.006132、E113.109126,是一家从事内科、医疗美容科、中医科的诊疗服务机构,诊疗科目主要为外科、口腔科、医疗美容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科、中医科等,项目提供住院服务。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为1050m2,建筑面积为9235.8m2。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料废气经105m高排气筒(经6.5m高排气筒接入1座楼内烟道)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镇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佛山涌;医疗废水:经消毒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镇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佛山涌;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委托取得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噪声:加强经营管理,做到文明经营,避免人为噪声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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