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增值税返还资金扣款的通
定陶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增值税返还资金扣款的通知》(鲁财农指〔2021〕26号)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有关规定,对2020 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电价附加因征收增值税而减少的基金收入,由中央和地方分别按 50%比例承担返还资金。
根据省电力公司提供的相关数据,现核定你区应承担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金额见***。上述资金由你区通过2021 年体制结算上解市财政。
***:2020 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增值税返还资金扣款情况表
菏泽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1日
2020 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增值税返还资金扣款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县区 | 基金净额 | 增值税金额 | 应上解省级数 |
① | ②=①*13% | ③=②*50% | |
定陶区 | 205 | 27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