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原文:佛山市三水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0月18日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三府办〔2021〕21 号,下称《扶持办法》),《扶持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为使广大市民能更准确了解《扶持办法》的内容,现就政策内容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我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难题,进一步推动律师行业不断壮大发展,助力法治三水建设,为三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人才支撑,根据区政府的部署,由区司法局牵头起草了《佛山市三水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初稿。经过多次修改、征求部门意见和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扶持办法》已经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这是佛山市范围内首次出台有关律师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对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创造性、突破性的积极意义。
二、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二)《***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
(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2017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四)《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2019年7月25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
三、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共有六章二十条,包括总则、扶持范围、扶持措施、申请扶持程序、退出机制、附则。
(一)第一章总则共2条,主要对制定《扶持办法》的依据、意义和原则进行解释说明。
(二)第二章扶持范围共2条,主要明确扶持对象的范围及条件。
《扶持办法》扶持的对象是在我区范围内依法设立,取得执业许可证,并且登记住所地和纳税关系均在我区的合伙或个人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以及执业关系在上述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律师所或律师,从受到处罚或处分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纳入扶持范围。
(三)第三章扶持措施共6条,主要明确具体扶持措施和奖励、补助标准,包括律师所营业收入奖励、新设立律师所奖励、青年律师创业补助等内容。
1.支持律师为打造佛山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方面:建立和完善区、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切实发挥律师作为法律参谋和智囊作用;引导和支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村(社区)聘请本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将聘请法律顾问费用、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顾问费用建议每年不少于2万元;通过建立重大涉外经贸活动聘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律师参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鼓励律师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律师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2.支持律师服务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方面:《扶持办法》阐明了律师服务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范围,同时,为律师所服务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提供经费支持,明确各级部门委托律师所提供法律服务的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对于服务表现优秀的律师,在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时适当加分并优先考虑聘用。
3.支持律师服务区内企业发展方面:由区司法局联合区经科局、区政数局等部门共同建设律师所与区内企业信息化互动平台,且每年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律师所与企业、行业协会、区工商联的供需对接会,加强律师所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和业务对接;鼓励区内企业聘请本区律师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鼓励区工商联、各镇(街道)商会积极吸纳本区律师所为会员,建立“一项目一法律顾问”机制、“律所联商会”机制,为律师所开拓业务创造有利条件。此外,由司法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律师为区内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4.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建立促进律师行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律师行业发展的中困难和问题;鼓励和支持律师所及律师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鼓励律师所进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进一步扩展业务范围;建设律师远程会见中心,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明确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打击各种违法执业活动,为律师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5.支持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优方面:由于我区目前现有的律师所规模较小,尚没有一家律师所的执业律师人数达到20人以上,为此,《扶持办法》鼓励律师所通过合并的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在我区新设规模化、品牌化律师所,并根据合并后律师所的规模和新设律师所的品牌及规模分别设置了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和1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为激励律师所积极创收和争先创优,《扶持办法》还设置了10万元-100万元的年度营业额奖励和10万元-30万元的评先评优奖励。
6.支持律师做专做精做尖方面:《扶持办法》明确将律师纳入我区人才扶持范围,经有关部门认定,可享受我区人才扶持和服务保障等政策;为解决青年律师执业实际困难,《扶持办法》设置了青年律师创业补助,对于35周岁以下首次在我区执业的律师,执业前3年将获得每年1万元补助,同时,还积极搭建青年律师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沟通交流平台,增加青年律师执业实践机会,加速提升青年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为律师行业发展储备人才;为不断提升律师队伍综合素质,由区法学会为律师提供每年至少两次的高质量培训;鼓励律师个人争先创优,对于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律师”荣誉的律师,当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四)第四章申请扶持程序共2条,主要明晰律师所和律师申请扶持的时间、程序等内容。
符合《扶持办法》规定,申请扶持的律师所或律师,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区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申请和受理、审查、公示、审定、资金发放的具体程序办理。
(五)第五章退出机制共3条,主要规定律师所和律师在享受扶持后,应退回所获奖励或补助的情形和不利后果。
(六)第六章附则共5条,主要对《扶持办法》的生效时间、有效期限及解释主体等内容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