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铭汇机械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铭汇机械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铭汇机械厂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铭汇机械厂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蓬山路2号之一厂房 |
环评机构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年产配电柜5000套、护罩1000套,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切割、焊接、打磨、磷化、喷粉、固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明中心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②钢板、型钢的剪板切割、打磨等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及焊接烟尘无组织达标排放;喷粉及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通过水喷淋+UV光解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 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金属边角料、树脂粉尘和包装废料分类收集后交给回收公司回收处置;磷化沉渣以及磷化池更换的废磷化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018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