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2013年至2016年杨西大道(三和路至鹤山交界路段)绿化养护项目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杨和分局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采购项目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2013年至2016年杨西大道(三和路至鹤山交界路段)绿化养护项目 |
采购编号 | 0658-1301SZTCE430 |
采购内容 | 01包:杨西大道(三和路至鹤山交界路段)绿化养护 3年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详细服务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100万元/年 |
准入资格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且注册资本在100万元或以上,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佛山市以外的独立法人机构必须在佛山市内设有办公场地,提供办公场地证明材料(场地租赁合同和房产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不接受暂定或待定资质级别的企业),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文件公示/ |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1月1日-2013年11月8日,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 |
报名须知 | 1)需提供下列文件: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佛山市内设有办公场地证明材料(场地租赁合同和房产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⑤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⑥投标报名申请公函原件(格式自定,内容至少包括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意向表达,不提供虚假隐瞒材料、不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诺等,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公章)。 2)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8日截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3)地 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6楼) |
报名费 | 每套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
递交文件/开标时间 | 递交时间:2013年11月21日上午9:30-10:00截止(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 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开标室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先生 电 话:0757-83805703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杨和分局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757-88808737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