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妈湾电厂前海合作区区域供冷项目蒸汽供气管道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妈湾电厂前海合作区区域供冷项目蒸汽供气管道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9月6日至 2016年9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邮编:51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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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妈湾电厂前海合作区区域供冷项目蒸汽供气管道一期工程 |
建设单位 |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前湾片区 |
环评机构 |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从妈湾电厂敷设蒸汽管网至前海合作区各制冷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妈湾大道向北敷设蒸汽管道,至听海大道向东接入前海合作区6、7、8、9、10#制冷站,蒸汽管网总长约6.4km,管径由DN450变径至DN250。与蒸汽管道同沟敷设的冷凝水管道总长约6.4m,管径由DN250逐级变径至DN12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需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南山污水厂处理。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确保将施工的影响降到最低,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中午或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妥善处理。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2、运营期做好疏水、管网散热等措施,控制蒸汽流速小于50m/s以减缓噪声影响。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