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揭东先行75万农民告别养儿防老
为了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去年12月1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正式在揭东县试行,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关注和热议。日前,记者走进揭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新农保”试行的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据介绍,“新农保”制度是中央作出的又一项惠农利农的重要决策,是实现农民老有所养的重要保障制度。揭东县被定为全省14个试点单位之一,是我市唯一的先行点,该县约75万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将比其他地区的农民先享受到这项制度的好处。据悉,该政策在揭东县试行后,参保的农民在60周岁以上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这对于保障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参加“新农保”,享受“制度养老”
据揭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可以自愿参加“新农保”。同时他强调,该县非农居民也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在《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业务办理规程》中,“新农保”所有业务均可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指定的“新农保”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参保人可在就近户籍所在乡镇的合作银行网点参保、缴费、办理领取养老金。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新农保”推行工作刚刚实施,有些银行窗口尚未来得及开办相关业务,现阶段,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的农民和居民,可根据当地党政的统一安排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者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据了解,凡是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村、镇有户籍的老年人,均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具体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每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政府补贴),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即符合领取条件的老人其子女必须参加“新农保”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即45周岁至59周岁),分5个档次按年缴费,相当于每人每月缴10至50元不等,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三是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即16周岁至44周岁),分5个档次按年缴费,相当于每人每月缴10至50元不等,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养老金待遇则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补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平均计发月数),体现为多缴多得。揭东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说,在缴够15年养老保险费期间,参保人不得退保或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但可以跨地区转移。参保人若是在此期间无法按期缴费的,可暂时停缴而后期补上应缴的费用。
(编辑:蔡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