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关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
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府办公厅转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对<广东省主体功能区投资政策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穗发改发电〔2014〕108号),我委需将意见反馈你委,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建议在第二条“优化开发区投资政策指引”第(二)款“促进优化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增加“支持广州申报建设国家级航空经济示范区”相关表述。理由:2012年7月,《***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推动航空经济发展,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航空经济示范区试点,加快形成珠三角……临空产业集聚区”。2014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4〕69号)指出,广东省将“统筹推进珠三角航空产业集聚区建设,支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广州空港经济区、深圳空港经济区建设,积极申请设立国家级空港经济示范区”。
二、建议在第二条“优化开发区投资政策指引”第(二)款“促进优化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增加“支持广州发展飞机租赁产业”相关表述。理由:2013 年 12 月,《***关于加快发展飞机租赁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3 〕108号),提出要抓住有利时机发展飞机租赁业。2014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4〕69号)指出,广东省将“扶持……飞机租赁等……产业发展”。
三、建议在第二条“优化开发区投资政策指引”第(三)款“着力建设珠三角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增加“支持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相关表述。理由:2013年9月,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广州市人民政府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广州成为继郑州、上海、重庆、杭州和宁波5个城市后全国第6个试点城市。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作为我市跨境电商的试点园区,对推动我市跨境电商业态的发展将发挥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
此复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
(联系人:陈佳;电话:3606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