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4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24日-2018年4月28日。
电 话:0817-3305184
地 址:南充市高坪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法规与污染控制股(高坪区鹤鸣东路95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南充鹤鸣山护理院 | 南充市高坪区环塔路150号 | 南充鹤鸣山护理院有限公司 | 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800m2,为1栋2F结构的综合楼,设置内科、临终关怀科、中医科(康复医学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设置60张床位(牙椅),配套医护人员10人。 项目服务对象为内部,不对外营业,作为鹤鸣山养老院的配套医院,为鹤鸣山养老院的老人提供医疗服务。 | 1、施工期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并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情况。 2、项目将各类废水收集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原高坪区人民医院老院区的污水管网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南充市嘉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污水处理站废气由抽风装置统一收集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15m)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设备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房顶达标排放。 4、采取减震、隔声等设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用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医疗垃圾委托南充市洁源环保服务中心处置。 6、其他部门意见: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高卫准字【2018】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