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谈话
近日,我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对邵某某、崔某某、谢某某等三人进行入矫前谈话,并解读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书、告知书,明确邵某某、崔某某、谢某某等社区服刑人员是在刑人员的身份意识,一切行为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必须服从人民法院的禁止令,必须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监管和教育改造;其次要真心悔罪,积极接受和配合矫正小组的帮教帮扶,期望他们顺利渡过这段特殊时期,争取早日做一名守法的公民。第三,要在服刑期间不能心存侥幸,珍惜高墙外改过自新的机会,切勿以身试法、切勿重新犯罪,否则面临的只能是牢狱之苦。同时明确告知了社区服刑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许受到侵害。一旦受到侵害,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最后,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树立信心,认真改造,争取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贡献社会。邵某某、崔某某、谢某某等等社区服刑人员当场做出承诺,保证认真遵守规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服从司法所日常监管,能够顺利回归社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社矫科供稿)